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业感悟
乘人之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乘人之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车主聘请司机运输货物,因车祸致人伤残,需要赔偿55万元,双方在调解时,车主只愿意赔偿8万元,否则,一分钱也赔偿不了,伤者经济贫困,急需钱治伤,遂达成协议。伤者收到8万块钱之后,一边治伤,同时将车主告上法庭,车主说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钱已经赔偿过了,要求法院驳回伤者的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是车主乘伤者治伤急需用钱,情非得已,处于严重不利条件下,被迫答应的,有违自愿原则,该调解协议应属于可撤销协议。判决伤者胜诉,支持了伤者55万赔偿款的请求。
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关注啸律师,欢迎转发!
下一篇:第一次被公安人员传讯,我们应该怎么办?
上一篇:出嫁女的征地补偿款究竟有没有?
此文关键字:
相关资讯
- 看过来!京城党支部携手律师团队,点亮内蒙古小村共同富裕的“希望之光”!
- 风雨无阻,心聚田园 | 新儒律所2025年“师生耕获涤心”团建活动圆满举行
- “强者主动,破局有道”——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青年律师营销能力提升培训会
- 吕永启律师现场剖析,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安全防线!
- 护航残障权益,法暖隆恩颐园——新儒所啸峰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
- 新儒普法|民法典继承编进社区,法治春风暖民心——啸峰主任受邀为麻峪北社区居民开展专题法律讲座
- 新儒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邀请区老干部理论宣讲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走进高井路社区:筑牢安全防线,共护家国安宁
- 企业法律风险如何防?这场讲座给出专业答案!
- 春风送法暖人心|新儒律师学雷锋日公益普法在行动
同类文章排行
- 七星园南爱心小屋
- 一个人经历的越多,也就会看得更清楚
- 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参与碣石坪社区迎中秋、庆国庆夜市联欢沙龙活动
- 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 第一次被公安人员传讯,我们应该怎么办?
-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定点服务
- 《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制度的三大亮点
- 成功的梯子
最新资讯文章
- 看过来!京城党支部携手律师团队,点亮内蒙古小村共同富裕的“希望之光”!
- 风雨无阻,心聚田园 | 新儒律所2025年“师生耕获涤心”团建活动圆满举行
- “强者主动,破局有道”——北京新儒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青年律师营销能力提升培训会
- 吕永启律师现场剖析,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安全防线!
- 护航残障权益,法暖隆恩颐园——新儒所啸峰主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专题讲座
- 新儒普法|民法典继承编进社区,法治春风暖民心——啸峰主任受邀为麻峪北社区居民开展专题法律讲座
- 新儒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邀请区老干部理论宣讲团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授课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走进高井路社区:筑牢安全防线,共护家国安宁
- 企业法律风险如何防?这场讲座给出专业答案!
- 春风送法暖人心|新儒律师学雷锋日公益普法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