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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
2015年12月于某某父亲在丰台某福利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并缴纳入住费用及押金共7106元,约定服务等级为二级,即入住人员具备部分自理能力,在入住该福利中心第二天,于某某父亲在该福利中心棋牌室内摔成重伤,后经某医院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我所律师作为于某某代理人,经过对案件事实仔细分析研究认为该福利中心和进行抢救治疗的医院并没有尽到其应尽义务,对于于某某父亲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法院审理认定该福利院和医院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于某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26452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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